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务派遣公司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务派遣单位也是用人单位,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时,应遵守的内部程序?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用工单位违法此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