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用工风险:有效地避免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资人事纠纷,转移用人风险,企业的竞争力也因此大大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法》等新法的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用人灵活性,同时新法对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等等的规定,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此时劳务派遣也就变成了企业合理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